韓國于2009年7月1日起,將原有EK標志統一為KC標志,由于標志轉換并沒有影響
認證安全標準, 因此原證書無須作任何版本更新的動作,但原有EK標志將只能使用至
2011年6月30日,之后必需將產品銘牌上的“logo”轉換為KC標志后才可在韓國銷售。
出口韓國必須要做韓國KC認證跟KCC認證,系列劃分原則為:
1.產品輸入相同
2.電路原理相同一個系列
3.外觀沒有巨大差異
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就可以放到一個系列申請KC認證,但對于一個系列多個型號的電風
扇來說,做電磁兼容這塊也就是KCC認證,還需要注意的是系列型號之間的差異在哪里
?
如果系列型號差異僅僅是在外觀的不同,一個系列的產品多個型號可以共用一張KCC證
書,但是如果系列型號的差異不僅是在外觀而且也在于元器件有增減,在這中情況下
雖然產品還是一個系列--但是他們幾個型號必須單獨出KCC證書,因為電磁兼容的測試
比較敏感,對于更換元器件電磁兼容測試也是受影響的,測試結果也是有差異的。
而安全是滿足系列劃分就可以共用一張KC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