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CE認證,是否證明了該產品質量合格了?
構成歐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歐共體1985年5月7日(85/C136/01)號《技術協調與標準的新方法的決議》中對需要作為制定和實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定義,即只限于產品不危及人類、動物和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的質量要求,協調指令只規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標準的任務。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標志,而不按有關標準對一般質量的規定裁定能否使用CE標志。因此準確的含義是:CE標志是安全合格標志而非質量合格標志。
CE認證的優越性
如果任何一個與CE標志相關的產品指令涉及到您的產品,而且您打算出口至30個歐盟和EFTA成員國中的任何一個,那么進行CE認證將是您對歐貿易成功的關鍵:
通過CE認證,您的產品可以獲得一張特別“通行證”,從而可以在30個歐洲國家內自由流通。歐盟東擴后,中國的企業將面對一個更大、運作規則統一的歐洲市場,通過CE認證,只要產品打入歐盟一個成員國,就可以進入其他成員國市場。中國企業在10個新入盟國家的業務相對較多,東擴為這些企業進入歐盟老成員國市場提供了機遇。
CE 標志的實施,大大地簡化了產品投放歐洲市場的手續,制造商只需要遵守一套法律和要求,亦即歐盟的產品指令即可。而在CE標志的實施之前,制造商若要出口至此30個歐洲國家,不得不遵守每個國家的法律和要求,也就是說,多達20多種法律和要求,不但費時又增加操作成本。
產品通過進行CE認證,使其從設計,生產,包裝 各方面更規范,更安全。從而,減少了可能由事故引起的消費者對制造商的起訴。購買保險的費用及售后維護費用也因此而降低。
CE認證指令介紹
CE認證過程中涉及到約30個歐盟產品指令,可分為三類:基本指令、通用指令、和以產品分類的指令。其中*常涉及到的指令有下列4個:
1- 2006/95/EC 低電壓電氣設備指令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 (LVD)
1974年8月1日頒布,1997年1月開始為CE 標志的強制性指令。現在*新版本的低電壓電氣設備指令是2006/95/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