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口新條款:
2010年3月10日,行政法令10-89號關于自由貿易協議(14/03/2010的JO17) 下的進口關稅減免監管程序
該條款適用于自由貿易協定下享有關稅減免的進口貨物(歐盟與阿爾及利亞協議/大阿拉伯自由貿易區)。
任何關稅減免必須在貨物進口之前提出申請。
2. 進口貨物的木質包裝材料規定:
2009年8月5日,阿爾及利亞內閣指令關于貿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的技術規定(11/04/2010的JO23)
批準采用國際植物檢疫測量標準 第15條(ISPM 15)/阿爾及利亞標準 13607(NA13607)
3. 家用電器與燃氣設備的符合性認證要求:
2010年2月4日,阿爾及利亞商務部公告關于進口家用電器和燃氣設備的符合性認證要求。
家用電器和燃氣設備上的品牌與商標——產品品牌、原產地和商標應該直接標注于產品上并標注于產品包裝,說明書等并保證擦不掉。
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些文件至少應是阿拉伯語。
從2010年3月1日開始,在海關監管期間,發票日期是參考依據。
4. 嘜頭標識的建議:
據悉,盡管沒有正式文本通知,但是建議出口商把進口商名稱與地址以法語和/或阿拉伯語顯示在產品及外包裝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