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盟通過了有關修訂REACH法規附錄17第50條的*終提案。預計此提案將于2013年內發布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并于2015年末正式生效。
REACH法規附錄17第50條主要是限制輪胎的填充油中的多環芳香烴(PAHs),此次提案將多環芳香烴(PAHs)的限制擴展到了能長期或短期重復接觸皮膚或口腔的產品。具體信息如下:
范圍 限值(任一多環芳香烴的含量)
包括并不僅限于以下產品:
· 運動器材如自行車、高爾夫球桿、球拍
· 家用器具、手推車、步行支架
· 家用工具
· 服裝、鞋類、手套、運動服裝
· 表帶、腕帶、面具、頭箍 1毫克/千克
玩具,包括兒童運動器材和兒童用品 0.5毫克/千克
受限制的多環芳香烴(PAHs)列表:
名稱 CAS No.
1 苯并[a]芘 50-32-8
2 苯并[e]芘 192-97-2
3 苯并[a]蒽 56-55-3
4 屈 218-01-9
5 苯并[b]熒蒽 205-99-2
6 苯并[j]熒蒽 205-82-3
7 苯并[k]熒蒽 207-08-9
8 二苯并[a,h]蒽 5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