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歐洲聯盟(EU)發布的指令。全稱為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于2003年2月13日發布。*初指令是:2003/11/EC。
ROHS指令的*新版本為ROHS 3.0(2015/863/EU)。ROHS 3.0于2015年6月4日發布,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生效,是對之前版本ROHS 2.0(2011/65/EU)的修訂和更新。
ROHS認證有效期講解:
依據:ROHS 3.0指令(2015/863/EU)并沒有沒有明確規定ROHS認證證書的有效期限制,不過ROHS 2015/863/EU指令要求企業必須定期對其產品進行測試和驗證,以確保其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企業還需要在相關文件和記錄中記錄其合規性證明,并確保產品在其壽命周期內始終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因此,ROHS認證證書的有效性應該與企業的實際生產和產品變更情況相符,并且需要及時更新以保證其有效性。
因此:雖然ROHS 3.0指令沒有明確規定ROHS認證證書的有效期限制,根據檢測認證行業的慣例,ROHS認證證書的有效期一般為一年或者兩年。這也可以幫助企業保持合規性并及時更新其證書,以確保其產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