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ROHS*新標準指令是ROHS 3.0,是歐盟RoHS指令的第三次修訂,在2019年由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共同發布,于2021年3月1日開始強制性執行,ROHS3.0是對之前版本的RoHS指令進行了更新和修訂。它在ROHS 2.0版本的基礎上進行了更新和修訂。
以下是ROHS 3.0標準的內容:
一,有害物質限制
ROHS 3.1指令限制了以下十種有害物質的使用:
1. 鉛(Pb)
2. 汞(Hg)
3. 鎘(Cd)
4. 六價鉻(Cr6+)
5. 多溴聯苯(PBB)
6. 多溴二苯醚(PBDE)
7. 三聚氰胺(melamine)
8. 磷酸三苯酯(TPP)
9. 三苯基磷酸(TPHP)
10. 四苯基磷酸酯(TCEP)
其中,磷酸三苯酯、三苯基磷酸和四苯基磷酸酯是ROHS 3.1新增的有害物質。
產品標識要求
ROHS 3.0要求生產商必須在聲明文件中提供與標識相關的信息,包括:
1. 產品符合的歐洲指令或法規
2. 產品型號和批次
3. 生產商名稱和地址
4. 產品合規性聲明
5. 技術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