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REACH認證法規1907/2006/EC的要求,如符合以下兩種情形,其生產者及進口商應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通報:
1、高度關注物質(SVHC)在產品中的濃度超過0.1%;
2、生產者/進口商產品中所含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數量超過1噸/年。
REACH注冊方式
REACH指令指的是歐盟境內年生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物質必須進行注冊。所以,中國出口到歐盟的物質如果要進行注冊必須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一、在歐盟設立分公司。
二、委托歐盟境內的法人或自然人進行REACH注冊。
三、委托國內的代理機構進行REACH注冊,此代理機構在國外有分公司。
考慮以上三種情況,*種在歐盟設立分公司的成本*大,涉及到的環節*多。大多數企業都無法做到。第二種委托給國外代理,其優勢是外國代理的技術力量比較雄厚,易于獲取歐盟下游市場信息。第三種委托國內代理的優勢是:成本相對低廉,易于獲取國內上游化工企業產品信息,易于解決知識產權的糾紛與代理事務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