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獲得我國檢驗檢疫準入的榴蓮輸出國家/地區
根據海關總署*新名錄,截至目前,共4個國家/地區榴蓮獲得我國檢驗檢疫準入。
泰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只允許冷凍榴蓮進口)
鮮食榴蓮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資料:
越南鮮食榴蓮出口商:
1、原產地證 (Certificate of origin);
2、植物檢疫證書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3、箱單 (Packing list);
4、發票 (Invoice);
5、合同 (Sales Contract);
6、海運提單或空運提單等。
國內鮮食榴蓮進口商:
1、營業執照(需要有進出口權)
2、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進口鮮食榴蓮稅率信息:
商品名稱:鮮榴蓮
海關編碼:0810 6000 00
關稅:0% (東盟國家有產地優惠政策)
增值稅:9%
進口鮮食榴蓮通關流程
境外新鮮水果果園、包裝廠進行注冊
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
報關
進境水果查驗
合格評定放行
不合格處理
注:整個清關流程1-2個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快可以當天放行
現場查驗內容
1. 核查貨證是否相符;
2. 按要求核對植物檢疫證書和包裝箱上的相關信息及官方檢疫標志;
3. 檢查水果是否帶蟲體、病征、枝葉、土壤和病蟲為害狀。現場檢疫發現可疑疫情的,應送實驗室檢疫鑒定;
4. 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抽取樣品送實驗室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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