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環芳香烴PAHs法規
PAHs的中文名稱我們一般叫做多環芳香烴或者多環芳香烴化合物,這種物質主要存在于各種與人皮膚接觸的塑膠部件中,因此測試時也主要是測試產品外部與人體可接觸的塑膠部件!
關于多環芳香烴PAHS法規要求
歐盟2005年發布的《關于多環芳香烴指令》(PAHs指令 2005/69/EC),限制包含苯并芘(Bap)在內的16種PAHs的使用。 基于已經發生的在德國港口發現的進口產品PAHs超標事實,德國安全技術認證中心經驗交流辦公室(ZLS-ATAV)規定從2008年4月1日起,所有GS標志認證機構將加測PAHs項目,不能通過PAHs測試的產品將無法獲得GS認證而順利進入德國。
PAHs測試限值要求:
1.可能放入口中的材料,以及3歲以下幼兒的玩具:Bap<0.2ppm,總量<0.2ppm
2.可能產生長期皮膚接觸的材料(接觸時間超過30秒),未在1類規定中涵蓋的玩具:Bap<1ppm,總量<10ppm
3.可能產生短期皮膚接觸的材料(接觸時間不超過30秒)或不產生接觸的材料 Bap<20ppm,總量<100ppm
PAHs的要求在德國GS以及歐盟的REACH 附錄17中均有要求,并且要求不同,GS測試15項而REACH 附錄17測試8項,因此有必要在測試之前確認好測試要求。
多環芳烴PAHs的檢測范圍:
1、電子、電機等消費性產品
2、橡膠制品、塑料制品、汽車塑料、橡膠零件
3、食品包裝材料、玩具、容器材料等
4、其它材料
多環芳烴PAHs測試部位:
多環芳烴PAHs一般只用測試產品表面可接觸的非金屬,顏色不同材料均需要進行測試,一般是單點進行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