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按性質可分為:
教育性質
企業性質
政府性質的研究院機構。
1.教育性質研究院,臺灣被稱為研究所,通常是大學畢業后的教育研究機構。
在大學里,也有獨立的創始人。研究生院要求大學畢業并具有同等資格才能獲得考試。申請入學資格,許多大學主要針對碩士和博士學位人才的培養和基礎研究工作老師還在研究生院上課并指導研究。
2.企業性質研究院,資金很大部分來自企業,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撐、為企業持續
發展服務。企業性質的研究院的研究機構(智庫),但只是同名,不具教育性質,也無法取得學歷證明。
3.政府性質研究院,資金當然來自國家撥款,研究政治、經濟、科技等方面前沿的東西,是為國家服務。
研究院一般都不具體生產什么,只是研究和找到完成一件事的可行方法。
目前現成有的研究院轉讓:
北京***工程技術研究院轉讓
北京**中醫醫學研究院轉讓
北京**農業研究院轉讓
北京****教育研究院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