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公益基金會 北京基金會辦理
北京慈善基金會成立條件: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實際辦公地址達規定要求;
3.須200萬實繳放置*賬戶至辦理完成;
4.職位設立:1理事長,1副理事長,3理事,1監事,1秘書及4專職人員(提供18歲至今簡歷);
5.全國性公募基金原始基金不800萬,地方性不400萬,非公募基金會不200萬(注:原始基金指到賬貨幣資金)
6.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人員;
7.有固定住所,
8.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9.其他相關要求。
收購公益基金會
已設立基金會案例:
-1 北京XXX慈善基金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
注冊Zi金:200萬
落地區域:北京市朝陽區
辦理周期:45工作日左右
-2 北京XXX公益基金會
成立日期:2018年6月
注冊Zi金:200萬
落地區域:北京市大興區
辦理周期:48個工作日左右
收購公益基金會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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