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類危險品海運出口所需資料文件:
5.1類危險品作為高危中的高危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品渠道訂艙申報出口,出口所需要的資料文件有:
1、訂艙
訂艙委托書:除發貨人、收貨人信息外,*重要的要描述清楚單件的毛重、凈重以及包裝形式,內包裝件數
(注意危險品出口訂艙是需要提前十天的,危險品訂艙數據一定要準確無誤,不可更改)
2、英文MSDS
英文MSDS(船東會重點看理化特性以及運輸項,這些定性了船東運輸中自然就知道運輸中應該如何去著重操作)
有了訂艙委托書和MSDS便可以去預定危險品艙位。MSK HPL MSC HMM KMTC等船公司對5.1類危險品的審批做的還不錯,審批的時間還是比較快,一般兩個工作日就可以出預配。預配上面可以看出很多信息,起運港,目的港,中轉港,件數,重量,體積,開航日,船名航次,提單號截申報時間等。
因為5.1類危險品屬于高危類別,接的船公司并不多,能接的船公司也要看共艙母船和航線要求,如果是二程船接載還要看二程母船的情況等等。
3、危包證
(主要包含性能單和使用證,性能單比較簡單,一般可以做出正規包裝的廠家都可以提供,但是使用證就比較復雜一些,需要配合IMI鑒定和性能單去工廠當地的商檢局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