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需要申請人向有關部門進行有關的申請,申請成功后在法律上會有一定時間的保護期限。在我們國內的保護期限是十年。那么商標注冊需要遵循什么原則呢?
我們在申請商標注冊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下列行為:
1、屬于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
2、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商標的。
3、屬于商標法第十五條規定,代理人、代表人未經授權申請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基于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明知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標存在而申請注冊該商標的。
4、屬于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或者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
5、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商標注冊的。
6、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原則使用順序一共四項:
自愿注冊原則,強制注冊為輔;申請在先原則;申請單一性原則和優先權原則
商標注冊規定之“申請單一性原則”
該原則指的是一份注冊申請書只能申請一件商標,如果同一人要申請兩件及以上商標必須分別提出申請。另外在《商標法》第20條規定也體現了該原則,即如果一個申請人希望將同一個商標用于不同的商品上,由于不同的商品分類不同,所以不能在一份申請書中提出注冊申請,而應當按照商品分類表分別提出注冊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