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產品安全法(Prod SG)《產品安全法》執行EC 765/2008 指令規定的要求,但不改變原《設備及產品安全法》中定義的產品安全途徑。新法更明確規定了商業從業人員,如進口商和零售商的責任。應特別注意的是,該法增加了要求進口商和零售商/經銷商檢查產品已正確標記GS 標識這項新規定。
《產品安全法》使頒發及取消GS 證書更加透明化,因該法要求所有GS 認證機構公布已簽發的GS 證書名單(白名單)及已撤銷的GS 證書(如濫用GS 標識)的名單(黑名單)。
新法顯著加重了對不正當行為的處罰,并強調了運營商應注意的形式問題,如標識制作、使用說明書等,以及產品設計方面的問題。《產品安全法》對GS 標識及CE 標識的國家規定均適用并于2011 年12 月1 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