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涂裝車間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涂裝車間的整體生產火災危險性,是關系到車間消防設計安全、經濟和適用的首要問題。涂裝車間不同工段工藝的火災危險性也不盡相同。其中打膩子、前處理以及電泳等工序都占涂裝車間比例很大,這些主要是在水中作業,所用原料中包含的可燃物很少,故而火災的危險性能很低,屬于丁、戊類型的生產。而甲、乙類型的易燃物品需要使用噴漆室和油漆調配存放間來存放,例如有機溶劑、油漆等,火災的等級系數是甲、乙類別的。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以下簡稱《建規》)第3.1.2.2條:對于油漆(涂裝)車間,當滿足“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運用封閉噴漆工藝技術時,封閉噴漆的空間內一定要保持負壓,同時油漆工段要設置成自動抑爆系統或者是可燃氣體走動報警系統,并且在防火分區面積中油漆工段要占其面積比例小于等于20%”時,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部分確定。
2 電氣消防設計
2.1 系統保護對象等級劃分
確定了涂裝車間的生產火災危險性類別,我們就可以根《火規》確定保護對象等級。經查閱現行規范,《火規》未明確涂裝車間的保護對象等級。但考慮到水淋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手動報警按鈕、警報裝置等車間設置的消防設施,所以說在車間消防系統使用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的控制功能和監視管理都對其有著很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