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CA(英國合格評定)標志是一種新的英國產品標志。但不會在歐盟,EEA或北愛爾蘭市場認可,并且當前需要CE標記的產品仍需要在這些市場上銷售的CE標記。
從2023年7月1日開始,要將設備投放到英國市場,需要滿足在設備上放置UKCA標記的要求。(此要求不適用于北愛爾蘭商人。)
關于UKCA標志
1、大部分(但非全部)目前已納入CE標志的產品,將會納入新UKCA標志的范圍。
2、新UKCA標志的使用規則與當前CE標志的使用規則基本一致。
3、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就脫離歐盟,英國政府將會給出一段時間的寬限期。如果產品在2019年3月29日前就已經完成生產和符合性評估,制造商仍然可以在寬限期結束前使用CE標志在英國市場上銷售產品。
4、如果制造商的產品計劃由英國符合性評估機構執行第三方符合性評估,且未將資料移至歐盟認可機構。在2019年3月29日后,產品進入英國市場需要申請UKCA標志。
補充內容
1、在脫歐后,符合歐盟規定的產品(使用CE標志)將可以繼續在英國市場銷售一段時間。
2、歐盟協調標準將成為英國的“指定標準”。(在英國退出歐盟后,這些標準將與OJEU發布的歐盟協調標準相同。)
3、2019年3月29日后,將帶有CE標志的產品投放到英國市場,制造商需要確保這些貨物符合歐盟法規設定的基本要求、接受有關的合格評定程序(如有需要,包括由歐盟認可機構進行)、展示相關的歐盟合格標志(例如CE標志)、附有技術文件或其他記錄,以及歐盟的符合性聲明或證明(英文)。
4、由于UKCA標志沒有在歐盟市場上得到認可,所以獲得UKCA認證的產品在進入歐盟市場銷售時仍然需要CE標志。
UKCA標志如何獲得
2020年12月31日之后,產品需(由進口商、制造商、分銷商)標注UKCA標志,以確認產品合格。
· 如果產品屬于需要與英國指定機構銜接的類型,那么,在標注UKCA標志之前,需通過第三方測試;檢驗(指令待定)及認證。
· 如果是設備/產品,如果通過自行出具聲明加以確認,那么,標注UKCA標志則是為了符合性聲明用途。
UKCA使用規則
1、UKCA標志只能作為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加貼在產品上;
2、在加貼UKCA標志時,制造商對產品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承擔全部責任;
3、制造商必須僅使用UKCA標志來證明產品符合相關的英國法規;
4、制造商不得將可能誤解UKCA標志的含義或形式的任何標志放在第三方上;
5、制造商不得在產品上附加影響UKCA標志的可見性,易讀性或含義的其他標志;
6、UKCA標志不能放在產品上,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