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朝繼續在全國發行邸報,其發布方式、發布渠道和明代的十分相似,也經由通政司、六科、提塘三個環節
2. 清代的提塘分成京塘和省塘
京塘:收受和轉呈地方上報中央的各類公文;收受和下達中央各部院發給本省的一般公文,皇帝發給本省官員的一般諭旨和賞賜品;發行邸報
省塘:駐在各省省會的提塘
清代初年出現了提塘自設的報房,屬于半官方的機構。提塘官們還曾經發過一種小報,被視為以科抄為主要內容的正式官報的一種補充
后來提塘小報受到當局的限制:先于部文到達地方,泄漏了機密;刊發了嚴重不實的消息;刊發了未經六科發抄的章奏
3. 乾隆中葉以后出現了民間報房
(1)公慎堂是最早的報房
北京民間報房出的報紙通稱京報,這些報房也被稱為京報房
(2)京報有了封面和報頭
內容基本上是宮門抄,皇帝諭旨和臣僚章奏
全部稿件來自內閣和科抄,沒有報房自己采寫的新聞也沒有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