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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檢驗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少寧
先生 (副總經理) |
電 話:18566209667 |
手 機:18566209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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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檢測鑒定報告 |
在房屋安全鑒定中,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會使房屋產生新的安全隱患,這種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15種:
1、拆改房屋承重結構和基礎結構。
2、改變房屋原設計用途或使用性質。例如:將原設計為民用住宅的建筑改為工業廠房。
3、拆改與房屋結構垂直連體的非房屋承重結構。
4、擅自改動、損壞房屋原有設施設備及其它妨礙正常使用的行為。
5、拆除承重墻或在墻體上開挖壁柜、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
6、危險房屋未按時報送房屋鑒定報告。
7、超過設計標準、規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載、堆放物品。
8、拆改公共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結構。
9、擅自安裝設備、設施影響房屋結構安全。
10、違法存放爆炸性、有毒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11、基坑開挖對相鄰房屋造成影響。
12、封堵消防通道。
13、未定期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14、擅自在樓面、屋面增設分隔墻體、剔槽、開洞、擴洞。
15、其它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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