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瑞智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
女士 (項目經理) |
電 話:0571-00000000 |
手 機:18367163800  |
 |
|
 |
|
MSDS中的成分信息如何填寫? |
SDS第3節的要求如下:
成分/組成信息
1.物質
屬于物質填寫時應注意:
a) 按照第1節的要求注明物質的名稱.
b) 提供物質的CAS號及其他標識符。
c) 應列明包括對該物質的危險性分類產生影響的雜志和穩定劑在內的所有危險組分的名稱,以及濃度或濃度范圍。
2.混合物
屬于混合物填寫時應注意:
a) 不必列明混合物的所有組分。
b) 如果按照GHS標準被分類為危險的組分,且其含量等于或大于濃度限值,應列出其名稱、濃度或濃度范圍。
c) 按照第1節的要求提供列出組分物質的名稱。
d) 按照遞減順序標注組分的質量或體積分數或濃度范圍。
e) 除保密組分外,應提供列出組分的CAS號及其他標識符。
f) 對于混合物中供應商需要保密的組分,根據需要保密的具體情況,組隊的真是名稱、CAS號可不寫,但應在SDS的相關部分列明其危險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