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韓國自由貿易區證書FK(FORM K):證書英文名稱:《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KOREA FTA》,簡稱中國—韓國證書或中韓證書。自2015年12月20 日起,依照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和國家法律有關規定,申請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及其各地方分會申請簽發中韓自由貿易協定證書。按照協定安排,出口韓國的貨物可同時申辦《中韓自貿協定》證書 和 《亞太貿易協定》證書。可點擊此處鏈接:FB:亞太證書,進入《亞太貿易協定》證書頁面。
從降稅范圍來看,《中韓自貿協定》覆蓋面更廣。《中韓自貿協定》項下韓方關稅減讓表包含1萬多個10位稅目號的貨物,涉及92%的貨物種類;而《亞太貿易協定》項下韓方關稅減讓表僅包含1000多個10位稅目號的貨物,可見中韓自貿協定的降稅范圍要廣泛得多。
從關稅優惠幅度看,應區別產品及年限申辦證書。《中韓自貿協定》項下50%的貨物種類將于協定生效時關稅立即降為0,另有共計42%的貨物種類的關稅將分別在5年、10年、15年和20年內等比降為零,而《亞太貿易協定》降稅幅度為相對固定的10%-50%。以高爾夫手套為例,其基礎稅率為13%,在《中韓自貿協定》中,其關稅稅率將在5年內等比降為0,即協定生效年稅率為10.4%,第二年為7.8%,第三年為5.2%,第四年為2.6%,第五年為0;而《亞太貿易協定》的降稅幅度固定為30%,優惠后關稅稅率為9.1%。因此,對于高爾夫手套而言,在《中韓自貿協定》生效的年里,《亞太貿易協定》降稅幅度更大,此時出口高爾夫手套申辦《亞太貿易協定》證書更為劃算,但從第二年開始《中韓自貿協定》降稅優勢將更為明顯,此后申辦《中韓自貿協定》證書可取得更多優惠。
為進一步普及優惠證書的使用,引導企業利用優惠證書實現進口關稅減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議廣大進出口企業主動、及時了解各種自由貿易協定及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