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709HPS50W生產標準:
ASTM A709/A709M-2007
二、關鍵詞:
合金;耐大氣腐蝕;橋梁;碳;臨界斷裂;高強度;低合金;非臨界斷裂;鋼板;淬火;鋼;結構鋼;回火;
三、A709HPS50W化學成分:
C Si Mn P S Cu Ni Cr Mo V Al N
≤0.11 0.3-0.5 1.1-1.35 ≤0.02 ≤0.006 0.25-0.4 0.25-0.4 0.45-0.7 0.02-0.08 0.04-0.08 0.01-0.04 ≤0.015
四、A709HPS50W力學性能:
屈服強度 抗拉強度 延伸率(50mm)
≥345 ≥485 ≥21
五、同類型鋼號:
50W[345W],HPS50W[HPS345W],HPS70W[HPS485W],100W[690W]和HPS100W[HPS690W]
六、引用標準:
ASTM標準:
A6/A6M結構用軋制鋼板、型鋼、鋼板樁和棒材的一般要求
A514/A514M適于焊接用高屈服強度淬火和回火合金鋼鋼板
A572/A572M結構級高強度低合金鋸釩鋼
A588/A588M厚度≤4英寸(100mm)、*低屈服點50千磅/平方英寸(345MPa)的高強度低
G101低合金鋼耐大氣腐蝕性評估指南
七、術語:
以下術語的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1.1臨界斷裂構件一一種在彎曲結構中,承載拉伸載荷的主承載構件或元件,在不增加額外載荷的情況下,這種結構的失效也會引起橋梁或建筑的倒塌。
1.2主承載構件一被設計用于承載主要載荷的鋼制構件,這種載荷包括:靜載荷、動載荷、沖擊以及其它載荷。
1.3非臨界斷裂構件一一種主承載構件,在增加額外載荷的情況下,這種結構的失效不會引起橋梁或建筑的倒塌。
1.4非承拉元件一一種不承受任何設計拉力載荷的鋼制構件;
1.5次要元件一一種被用于矯正和支撐主承載構件的鋼制構件,作為標識或其它附屬用途,但并不直接支撐設計載荷.
1.6承拉元件一在各種設計載荷下承載拉伸載荷的臨界斷裂構件或非臨界斷裂構件中的一部分或元件.
八、冶煉方法及交貨狀態:
HPS 50W/HPS 345W級鋼應采用細晶粒鋼操作法冶煉;
對HPS 50W/HPS345W級鋼,應為采用抽真空工藝的低氫鋼;控制鋼錠、鋼坯均熱;控制鋼錠、鋼坯、鋼板緩冷,或組合緩冷。
HPS 50W/HPS345W鋼級應以以下狀態交貨:軋制、控制軋制、熱加速冷卻或不加速冷卻的機械軋制(TMCP)、或淬火加回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