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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力森噪音治理技術研究有限公司
聯系人:孔先生
先生 (項目經理) |
電 話:020-22042298 |
手 機:1392626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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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噪聲治理方案 |
一、項目概況
為降低廣州市白云區怡新路228號,嘉華商住停車場充電樁的社會生活噪聲對周圍居民聲環境的影響,特為充電樁設計了一套降噪系統對充電樁進行噪聲治理。
現場情況:充電樁距離居民樓約15m,充電樁共10臺,每臺兩側各有兩個通風散熱口。
測量數據:單個充電樁外1m處噪聲77dB(A)。
充電樁其功能類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機,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墻壁,安裝于公共建筑(公共樓宇、商場、公共停車場等)和居民小區停車場或充電站內,可以根據不同的電壓等級為各種型號的電動汽車充電。充電樁的輸入端與交流電網直接連接,輸出端都裝有充電插頭用于為電動汽車充電。
但是現在的很多充電樁,在使用時,會產生很大的噪聲,對周圍環境造成了噪聲污染,我司專業于對噪音源進行消音處理,能夠提高環境品質,消除噪聲污染。
二、設計依據
2.1、設計規范
《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
《聲屏障聲學設計和測量規范(HJT 90-2004)》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 10070-88)》
《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018-2010)》
2.2、適用標準
充電樁附近為商業、居住區混合區域,屬于Ⅱ類聲功能區,適用標準為《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
各類標準適用范圍的劃定:
⑴ Ⅰ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
⑵ Ⅱ類標準適用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及商業中心區。
⑶ Ⅲ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⑷ Ⅳ類標準適用于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
2.3、噪聲控制目標
三、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用于直流充電樁的噪音消除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用于直流充電樁的噪音消除裝置,包括固定座、充電箱箱體、*一消音機構、第二消音機構、發電機和第三隔音機構,所述固定座的頂部安裝有充電箱箱體,所述充電箱箱體的對應兩側內壁均安裝有*一消音機構,所述充電箱箱體的一側內壁安裝有第二消音機構,所述充電箱箱體的底部內壁安裝有第三隔音機構,所述第三隔音機構的頂部安裝有發電機。
所述*一消音機構由隔音板、吸音孔和吸音棉組成,所述充電箱箱體的對應兩側內壁均安裝有隔音板,所述隔音板的一側開設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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