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新型活動圍檔施工要求,為了降低工地施工期間對附近區域環境的影響,確保施工安全的防范,到達防塵降噪和與行人和外界的阻隔效果,進步城市施工要求規范,增加工地施工水平,嚴厲依照市政規規模擋裝置要求,依據工地施工規模大小,在四周設置相應的圍擋。
圍擋裝置應安全穩定,圍擋裝置不得占有路途及公共區域,不得對行人和車輛形成一定的障礙,除了施工人員進出大門以外,周圍應安全封閉,確保施工現場與外界阻隔,確保行人及車輛的安全,圍擋外側不得堆放施工廢物及施工設備等。
圍擋裝置完畢后應在圍擋空白處粘貼相應的廣告,廣告粘貼應依照社會主義精神、企業精神、項目建造安全事項及項目宣傳廣告等,不得粘貼違背社會道德、低俗的信息,擔任將面對一定的處罰。
活動圍擋要求應從以下幾點去考慮:
1、活動圍擋高度為5米高(也有高是2米的),主體結構采用槽鋼及角鋼焊接,立柱根底為鋼筋混泥土加預埋鋼板加地腳螺栓;
2、風荷載按8級風考慮,增強的使用壽命;
3、鋼結構圍擋立柱距離不得大于6米,應在中心設置暗柱,加強固定,pvc立柱距離不大于3米,圍擋立柱和橫梁內襯方通鋼管固定;
4、圍擋廣告依照規范要求設置300cm*100cm,在于圍擋中心,pvc圍擋可將整個面板粘貼廣告;
5、圍擋裝置根底要求安定健壯的硬地上,有必要要求是混泥土地上,不得在松軟的地上裝置圍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