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新增第20批6種物質至SVHC物質清單,至此,SVHC共有205項物質。
由于這些物質具有致癌性、生殖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PBT)以及非常持久且具有生物累積性(vPvB)的特性,ECHA已在候選清單中添加了5種新物質。在成員國委員會(MSC)的參與下,決定包括四種多環芳烴(PAHs)。四個PAH病例被轉介到MSC,以便處理在公眾咨詢期間提交的新的危害信息。
該名單中還增加了一種物質,由于其內分泌干擾特性,歐洲委員會已將其確定為SVHC。委員會的決定是在2019年MSC對此SVHC提案的意見之后做出的。
2019年1月15日授權候選清單中包含的物質及其SVHC特性:
物質名稱
EC No.
CAS
應用舉例
2,2-雙(4-羥基苯基)-4-甲基戊烷
2,2-bis(4'-hydroxyphenyl)-4-methylpentane
401-720-1
6807-17-6
REACH下沒有有效注冊。
苯并[k]熒蒽
Benzo[k]fluoranthene
205-916-6
207-08-9
尚未在REACH下注冊。
3
熒蒽
Fluoranthene 205-912-4 206-44-0
尚未在REACH下注冊。 4
菲
Phenanthrene 201-581-5 85-01-8 尚未在REACH下注冊。
5 芘 Pyrene 04-927-3 129-00-0
用作精細化學品生產的運輸中間體。
6
1,7,7-三甲基-3-(苯基)雙環[2.2.1]庚烷-2-酮 1,7,7-trimethyl-3-(phenylmethylene)bicyclo[2.2.1]heptan-2-one
239-139-9
尚未在REACH下注冊。
此外,一個檔案提交者(德國主管當局)決定撤回其在MSC協議尋求過程中鑒定十一氟己酸及其銨鹽(PFHxA)作為SVHC的提議。
什么是SVHC?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關注物質,來源于歐盟REACH法規,根據REACH第57條款規定,非常高的關注度的物質,有嚴重危害的后果。滿足條件的物質,可被放置在一個清單中。該清單的首次發表于2008年10月28日。對于此類物質,按照REACH法規要求需要進行公告,歐洲化學品管理署將根據情況逐步增加SVHC清單中的物質。出口到歐盟的產品必須要進行REACH合規。在私人家庭和工業里*常見的物體是物品,例如家具、服裝、車輛、書籍、廚房用具和電子設備。一個產品可能很簡單,比如一把木制椅子,但也可能是相當的復雜,例如一臺電腦。嘉峪檢測網提醒您,REACH法規規定,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單中而且重量查過0.1%wt/wt但每年的出口量小于1噸時,出口商就有向ECHA溝通的義務,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