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企業認證(企業從事軟件開發應當具備的資質)。
軟件企業認定標準
(1)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
(4)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數占比40%以上,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從事軟件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6)具有軟件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手段與能力;
(7)軟件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年軟件收入6%以上;
(8)年軟件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50%以上,其中,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銷售收入的40%以上;
(9)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遵紀守法。
軟件產品:是指向用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設備中嵌入的軟件或在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應用服務等技術服務時提供的計算機軟件。​
申辦條件
只要貴公司擁有一個能正常運行的軟件產品,就可以申請“雙軟認證”。
先后程序
首先要做軟件著作權登記和軟件檢測(是產品認證的法定必經程序),只有做完前兩步才能進行軟件產品登記和軟件企業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