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機場DHL快遞進口代理報關清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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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分進境、出境2種。進境:指關稅稅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
稅條例》規定的關稅起征數額以下的貨物和海關規定準予免稅的貨樣、廣
告品;出境:指出境的貨樣、廣告品(法律、法規規定實行許可證管理的
、應征出口關稅的、需出口收匯的、需出口退稅的除外)。此類快件進出
境時,運營人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2報關單》、每一
快件的分運單、發票和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流程
確認發貨日期
確認訂單——確認貨物價格,貨量。
確認合同——確認好合同的成交條款,最終發貨量,貨物價格,最晚出運
船期。
通知國內代理,聯系國內貨代準備清關單證。
清關單證:B/L,invoice,裝箱單,合同,原產地證,質檢證書,包裝聲
明等(單證需根據具體的品名,進口國家等具體而定)
清關流程
一.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
單。H B/L貨代提單M B/L船東提單)
二.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送、與海關聯系/放行。
三.報檢——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價
手續,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四.現場交接單——海關現場交接單
五.查驗——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
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六.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次放行
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
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并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
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
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具體做法如下所示:
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
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
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后續管理
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后,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驗貨記
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
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
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
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