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60qC-Z15 55 2300 12000
Q460qC-Z15 65 2300 12000
Q460qC-Z15 65 2300 12000
Q460qC-Z15 65 2300 12000
Q460qC-Z15 65 2300 12000
Q460qC-Z15 65 2500 12000
Q460qC-Z15 65 2500 12000
Q460qC-Z15 70 2500 12000
檢驗和試驗
7.1厚度方向拉伸性能的檢驗和試驗
7.1.1取樣頻率
鋼板應按批驗收,每個軋制卷為一批。
7.1.2 取樣位置
樣坯應在產品寬度的中心部位切取,在垂直于產品表面方向取圓形拉伸試樣。
7.1.3 試樣制備按GB/T 5313規定,試驗方法按GB/T 228規定。
7.1.4 復驗
當三個試樣的斷面收縮率的平均值或某個單個值小于表1規定時,則可從同一樣坯上另取三個試樣進行復驗,但六個試樣的平均值和三個復驗試樣的單個值都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
7.2 其它檢驗和試驗應符合Q/BQB 303中相應規定
8 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
鋼板的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應符合Q/BQB 300的規定。
附加說明:
本標準與JIS G3199、DIN 17102、JIS G 3106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
本標準代替Q/BQB 350-2003。
本標準與Q/BQB 350-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了Q/BQB 300、Q/BQB 301和Q/BQB 303;
—— 在訂貨所需信息中增加了檢驗文件類型,刪除了標記示例;
—— 加嚴了硫含量的規定。
本標準由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技術質量部提出。
本標準由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技術質量部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 黃錦花 。
本標準于1989年首次發布,1994*一次修訂,1999年第二次修訂,2003年第三次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