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基本功能在于在商品和消費者之間建立識別通道:企業通過商標宣示身份和宣傳商品,消費者通過商標選擇和評價商品。注冊商標經過國家商標局的審查,被確認具有顯著性和識別作用,無疑是充當建立起識別通道的*佳選擇。但是,在下述情況下,注冊商標的識別力可能會受到損害,影響企業通過商標與消費者的交流。
1、他人行為導致注冊商標識別力受損
2、商標權利人自我行為導致注冊商標識別力受損
什么是“他人行為導致注冊商標識別力受損”呢?
(1)授權經銷商將注冊商標作為企業字號
(2)非授權經銷商將注冊商標作為門頭招牌
(3)注冊商標被許可使用人同時使用其它商標
(4)注冊商標被競爭對手在對比廣告中引用
什么是“商標權利人自我行為導致注冊商標識別力受損”呢?
(1)不突出使用注冊商標
(2)將注冊商標不作為商標使用
(3)任意改變注冊商標的式樣
(4)將注冊商標不當冠名
注冊商標在權利屬性上是私有的財產,一旦冠名成為公共場所的名稱即轉變為公共資源,他人可在合理的范圍內使用。對于一些顯著性較弱的注冊商標,一旦冠名為公共資源,更容易讓傍名牌者以合理使用之名掩蓋其惡意使用之實,進而損害注冊商標的識別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