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焊錫廢氣處理達標執行標準:
排放達標標準: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即:錫及其化合物≤8.5 mg/m3。適用符合ISO1400國際通用標準。
二、焊錫煙廢氣處理工藝說明:
1)、鉻鐵焊錫/波峰錫/錫爐產生的錫煙經過吸煙罩后管道引入支風管進入主風管再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
2)、活性炭吸附器,它適用于大流量低濃度有機廢氣,活性炭采用高效顆粒煤柱狀活性炭,比表面積(吸附面積)高達500-1500m2/g。比表面積大,因而具有很高的表面活性和吸附能力。排出的低濃度錫及其化合物氣體被吸附在它的活性表面上,達到凈化的目的。
3)、通過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的焊錫廢氣通過風管高空排放。
4)、活性炭吸附器內活性炭需定期進行更換。
ZR系列活性炭吸附器設備產品特點:
①.活性炭吸附單元在設備箱體內分層抽屜式安裝,能夠非常方便從兩側的檢查門取出。
②.檢查門開啟方便、密封嚴密。可以分別打開,單獨取下。
③.基架用槽鋼制作。堅固的基架可以保證設備安裝和運輸的要求。
④.進(出)氣口是法蘭式接口,可以連接風管。可以根據實際要求安排尺寸、位置、方向。例設箱體頂部或側面。
⑤.含塵有機廢氣需經預處理設備后方可進入活性炭吸附器凈化達標排放。
⑥.活性炭吸附設備可根據不同的廢氣性質選用不同材質:主體可選用不銹鋼、炭鋼、鍍鋅板、PP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