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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鵬海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聯系人:巫克學
先生 (進出口專員) |
| 電 話:0769-33256689 |
手 機:18033317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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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次從印尼進口nabati威化餅需要的單證 |
商檢要在貨物監管區對所申報貨物進行核對:包裝是否符合標準,中文注冊商標是否完備。另外還要對貨物文件進行審核,包括出口國出具的衛生免疫證、產地證、質量保證書等等。對于葡萄酒以"托"來打包包裝的,如果是采用木托,還必須審核出口國出具的"熏蒸證明"。另外,就是對貨物進行抽檢。一般是按貨物總數的千分之一進行抽檢。檢驗是否符合國家進口食品衛生標準,另外剩余的抽檢樣品備存。
審批程序
(1)省屬企業直接向省外經貿廳申報。
(2)生產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外貿流通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叁份。
審批時限
省外經貿廳收到申報材料后及時審核,并提出初審意見;對需補報的材料一次性提出。
(1)申請外貿流通經營權企業,申請材料由省外經貿廳審核,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準予核準的答復,對準予的材料備齊后負責轉報外經貿部。并在收到外經貿部核準文件后3個工作日內,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Z格證書》。
(2)生產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材料備齊后,直接由省外經貿廳核準。3個工作內做出準予或不準予登記的決定,對準予登記的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Z格證書》;不準予登記的說明理由。
一、中文標簽備案 到商檢局作中文標簽備案。(約10個工作日完成) 凡是進口食品必須要做中文標簽備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 原標簽樣張及翻譯文、中文標簽樣張、經銷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樣品兩瓶;
2. 關于食品進口中文標簽的制作,商檢局是有確切要求的,詳細資料如下:
a) 進口食品的中文標簽應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必須標注內容"的規定,具體應該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原產國或地區、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方法、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b) 具體制作方法: 一是將上述"必須標注內容"直接印制在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的相應位置; 二是如不能直接印刷需要在原標簽上加貼中文標簽時,將上述內容印制成面積適合的中文標簽進行加貼,應加貼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固置,加貼好后形成一份完整的標簽樣張,并以平面形式掃描在A4紙上。
c) 食品進口時,加貼的位置及內容必須標簽樣張相一致。加貼的中文標簽所覆蓋的原標簽外文內容不需再進行對應翻譯標注。
二、收貨人備案 我司去到貨口岸的商檢局作收貨人備案(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只需辦理一次即可,全國各口岸通用,貨物到港前要做好收貨人備案,拿到備案號后才可以報檢;備案單位跟實際收貨人要一致,而且備案單位需要
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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