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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優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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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各項物質指令限制要求 優耐檢測李甜 |
歐盟正式發布RoHS 2.0 修訂指令,新增 4 種領苯二甲酸酯類限制物質。
2015 年6月4 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 (EU) 2015/863對 RoHS 2.0 (2011/65/EU) 附錄II 進行修訂,將四種鄰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 附錄II 中。新增的四項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為0.1%(1000ppm)。至此RoHS 2.0 附錄II 中的限制物質增加到10 種。
修訂后的附件II如下:‘附件II第4(1)條提到的限制物質和在均質材料中以重量計的*大允許濃度鉛(0.1 %)、汞(0.1 %)、鎘(0.01 %)、六價鉻 (0.1 %)、多溴聯苯(PBB) (0.1 %)、多溴聯苯醚(PBDE) (0.1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 (0.1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0.1 %)從2021年7月22日起,對DEHP、BBP、DBP和DIBP的限制適用于醫療器械(包括體外醫療器械)和監測控制儀器(包括工業監測控制儀器)。對DEHP、 BBP、DBP和 DIBP 的限制不適用于連接線和備用件,用于對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到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進行修理、重復利用、功能更新或容量升級。對于醫療器械(包括體外醫療器械)和監測控制儀器(包括工業監測控制儀器),則是2021年7月22日以前。對DEHP, BBP和DBP的限制不適用于玩具,玩具中DEHP, BBP和DBP的限制已經在(EC) No 1907/2006法規(REACH法規)附件XVII的第51條目中進行了規定。’
考慮到企業滿足新的有害物質要求需要一定時間準備,(EU)2015/863 中規定了相應的過渡期:所有電子電氣產品(除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 自2019 年7 月22 日起需滿足新要求,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自2021 年7 月22 日起需滿足新要求。此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于屬于電子電氣產品范疇的玩具類產品,DEHP、BBP、DBP、DIBP的含量仍然遵循REACH 法規附錄XVII 中的限制要求。
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作為增塑劑在電子電氣產品中使用廣泛,可能存在于電線電纜、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種材料中。優耐檢測建議廣大企業及時調查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情況,確保產品符合RoHS 2.0 *新要求,降低貿易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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