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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彎管機液壓系統正常的情況下,由于彎管機液壓系統所屬的電氣系統失效(包括控制系統失效)造成系統突然被迫停車。大多情況下是在正常工作時發生突然停電的異常停機使人員滯留在高空不能下來,所以在日常的使用中一定要遵循廠家指導,注意保養及防護。
二、從設備彎管機液壓系統本身的結構來看,由于結構復雜和管路眾多,其中有數根長達幾十米的軟管,廠家的機器作業時液壓彎管機液壓系統構運動,高壓膠管反復進行繞曲運動,容易產生疲勞斷裂。設備的負載變化較大彎管機液壓系統內將產生液壓脈動,脈動壓力達到一定值時,高壓膠管會產生破損。其次彎管機液壓系統總成中的某一個部件在運行過程中失效,會造成系統運行失效而被迫停車。
必須在彎管機液壓系統設備的傳動部分(明齒輪、萬向輪、皮帶和加壓輪)的外部安裝牢固的防護欄桿或防護罩,加壓輪用的鋼絲繩必須加防護套。
鋪設在臺架(平臺)上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當采用鋼板鋪設時,鋼板板面應有防滑措施。
塔架的梯子、工作臺及其防護欄桿必須安裝牢固、可靠,防護欄桿凈高度應不低于1.2m。滑輪與天車輪必須使用鑄鋼件,天車輪要有天車擋板。必須裝上鋼絲繩提升限位器和防止鋼絲繩跳槽的安全擋板。
塔架不得安裝在架空輸電線路的下方,塔架豎起(安裝)或放倒(拆卸)時,其外側邊緣與架空輸電線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離,并符合本規程第2.0.16條和第4.0.17條的規定。
安裝、拆卸和遷移塔架時,必須服從機(班)長或技術人員的統一指揮,嚴禁作業人員上下拋擲工具和物件,嚴禁塔上塔下同時作業,嚴禁在塔上或高處位置存放拆裝工具和物件。在整體豎起或放倒塔架時,施工人員應離開塔架倒俯范圍。
設備在現場內遷移時,作業人員應先檢查并清除途中的障礙物,必須設專人照看電纜,防止軋損。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帶。
采用軌道、滾筒方式移動平臺時,作業人員應先檢查軌道、滑輪、滾筒、鋼絲繩、支腿油缸等安全情況,移動時應力求平穩、勻速,防止傾倒。
車裝鉆機移位時,要放倒桅桿、拆除電纜、膠管、鉆車到位后,立即用三角木楔緊車輪,并保證支腿坐落在基臺木上。
用汽車裝運彎管機液壓系統設備時,要將物件放穩綁牢,裝卸應由有經驗的人指揮。禁止超荷裝載。人力裝卸車時所用跳板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并設有防滑隔擋,架放坡度不得大于20℃,落地一端要有防滑動措施。
沖擊鉆、沖抓錐的三角架或人字架的安裝高度不得低于7.5m,兩腿間角度不小于75℃,底腿要固定,裝好平拉手,安全系數不小于5,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小于6。
在設計中液壓彎管機液壓系統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技術要求。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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