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TA單證冊的暫準進出境貨物
定義:用于替代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稅費擔保的國際性通關文件。
ATA必須用法語或英語,有效期為一年。
適用:我國海關只接受展覽品及相關貨物使用ATA單證冊申報進出口。
ATA單證冊的使用:正常使用、非正常使用兩種情形(連環性)
1、申請資格: 申請人是居住地或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貨物所有人或可自由處分貨物的人。
2、受理機構: 申請人應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其分支機構
3、ATA單證冊的申辦程序:
(1)填寫申請表,并附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2)填寫貨物總清單。
(3)提供擔保。擔保形式可以是押金、銀行或保險公司保函或者中國貿促會認可的書面保證。
(4)繳納ATA單證冊申辦手續費。
4、備注: 復印件及商會所需其他文件在出證前送達我會出證認證處。 自申請手續完備之日起,中國貿促會將根據申請人的預計離境日期盡快簽發單證,加急出證時間在1個工作日。
聯系人:曹先生
座機:021-60486630
手機:1329617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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