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要求.1 位董事
1 位股東(任何國籍人士都可:董事與股東可同為一人擔任,股東超過3 位需多付文件費每位/2oo 元)
1 位公司秘書(必須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人士或香港注冊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股本*低為1 萬港幣(每股面值為1 . 00 一起)
如需增加注冊資本,需多付政府0 . 1 %的厘印費.
成立優點:. 1 .有限公司有限債務,經驗生意上風險,一概不會牽連股東私人之物業與財產。2 .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保障各股東(投資者)之權益,因此容易集合資金。3 .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續性,可世代經營。
4 .股東私人債務,不會牽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業及財產。
5 .以有限公司經營業務,能給予客戶,銀行家,供應商,一個良好之印象,令信心倍增,有助業務發展。
6 .以有限公司買賣樓宇,可避免稅務局調查個人買賣樓宇之款項來源。7 .中國,臺灣及外國人士,成立有限公司,籍以向人民入境署,申請來香港的商務簽證,獲較優先考慮。
8 .有限公司名稱,有法例保障,因此不會有完全相同名稱,在生意往來時不會被人假冒,訛騙,招至嚴重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