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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歐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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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炸鍋CE,ROHS,CCC,FCC認證 *威辦理 |
“CE”標志是一種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誰授予CE認證標志?
企業在獲得歐盟官方機構(公告號機構)頒發的帶有公告號的CE證書后,即可加貼CE標志。
CE認證標志并非由任何官方當局、認證機構或測試試驗室核發,而應由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根據上述八種模式中的一種(或混合),自行制作和加貼。
誰對CE認證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歐盟成員國的進口商必須對CE認證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CE認證標志的接受對象是誰?
CE認證標志的接受對象為歐共體成員國負責實行市場產品安全控制的國家監管當局,而非顧客,當一個產品已加附CE認證標志時,成員國負責銷售安全監督的當局應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歐共體市場自由流通。
CE認證標志的意義:
用CE認證縮略詞為符號表示加貼CE認證標志的產品符合有關指令規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證實該產品已通過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聲明,真正成為產品被允許進入歐共體市場銷售的通行證。有關指令要求加貼CE認證標志的工業產品,沒有CE認證標志的,不得上市銷售,已加貼CE認證標志進入市場的產品,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違反指令有關CE認證標志規定的,將被限制或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市場。
CE認證-可適用范圍:
至2007年1月止共有27個成員國,他們是:
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愛爾蘭、、葡萄牙、、奧地利、、芬蘭、、塞浦路斯、、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拉脫維亞、、羅馬尼亞、。
目前的歐盟15國: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英國、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 2004年5月1起加入的10國: 1.塞浦路斯 2.捷克 3.愛沙泥亞 4.拉脫維亞 5.立陶宛 6.馬耳他 7.波蘭 8.斯洛伐克 9.斯洛文尼亞 10.匈牙利 2007年加入歐盟的3個國家: 1.保加利亞 2.羅馬尼亞
CE認證-模式
CE認證可以說是當今世界上*先進的產品符合性評估模式,它率先引入模塊概念,一種適用CE標志的產品的評估由評估模塊和由這些評估模塊組成的評估程序組成。一般來說,評估模塊有以下幾種:
A:自我宣稱(由生產者自我宣稱,并提供產品關鍵技術資料)
B:型式測試(由歐盟公告機構進行產品全面測試)
C: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的工廠審查
D: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及其質量管理體系的工廠審查
E:公告機構針對質量管理體系對貿易商等中間商進行審查
F:公告機構針對進口歐盟上岸的批量產品進行審查
G:公告機構對于進口歐盟的尚未進行型式測試的產品進行包括型式測試的全面審查
不同的指令對于應該由哪些模塊組成評估程序做了規定。如:低電壓指令(LVD)、指令(EMC)可以由A組成;燃氣具指令(GAD)由B-C、B-D、B-E或B-F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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