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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福源節能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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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安裝 壓力容器安裝公司 |
山東福源節能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隸屬山東福源建設集團,主要以環保工程、節能工程、空氣凈化工程設計施工,生活污水處理、工業廢水處理、煙氣除塵、脫硫、脫硝工程設計制作安裝,節能設備、環保設備、電力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生產、加工、批發、銷售為主,兼營集團隸屬范圍內的鍋爐安裝、改造、維修,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市政工程施工,鋼結構施工,石油化工管道及設備安裝施工,中央空調安裝,汽輪發電機組安裝,換熱機組安裝,電器、熱工儀表、防腐保溫、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非標設備制安、金屬修復、表面噴涂、化學清洗等設計制作安裝于一體的工程公司。
*一條 為了保證固定式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固定式壓力容器是指安裝在固定位置,或者僅在使用單位內部區域使用的壓力容器,本規程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固定式壓力容器(以下簡稱壓力容器):
(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不含液體靜壓力,下同);(注1)
(二)設計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2)
(三)盛裝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和*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注3)
第三條 超高壓壓力容器應當符合《超高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非金屬壓力容器應當符合《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簡單壓力容器應當符合《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
第四條 本規程適用范圍內的下列壓力容器,只需要滿足本規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有關規定:
(一)容積小于0.025m3的壓力容器;
(二)深冷裝置中非獨立的壓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裝置中的壓力容器、鋁制板翅式熱交換器;
(三)螺旋板換熱器、釬焊板式熱交換器;
(四)水力自動補氣氣壓給水(無塔上水)裝置中的氣壓罐,消防裝置中的氣體或氣壓給水(泡沫)壓力罐;
(五)水處理設備中的離子交換或過濾用壓力容器、熱水鍋爐用膨脹水箱;
(六)電力行業專用的全封閉式組合電器(電容壓力容器);
(七)橡膠行業使用的輪胎硫化機及承壓的橡膠模具。
第五條 本規程適用范圍內壓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安全聯鎖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等安全附件也應當滿足本規程的要求。
第六條 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包括筒體、封頭(端蓋)、人孔蓋、人孔法蘭、人孔接管、膨脹節、設備法蘭;球罐的球殼板;換熱器的管板和換熱管;M36以上的設備主螺柱及公稱直徑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蘭。
本規程適用范圍內的壓力容器除本體外還包括:
(一)壓力容器與外部管道或裝置焊接連接的*一道環向焊接接頭的焊接坡口、螺紋連接的*一個螺紋接頭、法蘭連接的*一個法蘭密封面、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一個密封面;
(二)壓力容器開孔部分的承壓蓋及其緊固件;
(三)非受壓元件與壓力容器本體連接的連接焊縫。
第七條 本規程不適用于下列壓力容器:
(一)核裝置中直接接受輻射的壓力容器、安裝在船舶和鐵路機車上的壓力容器、國防或軍事裝備用的壓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壓力容器(不含夾套壓力容器)、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適用范圍內的直接受火加熱的設備(例如以余熱利用為目的的煙道式、復合式余熱鍋爐等)。
(二)正常運行*高工作壓力小于0.1MPa的壓力容器(包括在進料或出料過程中需要瞬時承受壓力大于等于0.1MPa的壓力容器)。
(三)機器上非獨立的承壓部件(包括壓縮機、發電機、泵、柴油機的氣缸或承壓殼體等)。
(四)可拆卸墊片式板式熱交換器(包括半焊式板式熱交換器)、空冷式熱交換器、冷卻排管。
第八條 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組焊)、安裝、改造、維護、使用、檢驗,均應當嚴格執行本規程的規定。
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工作,監督本規程的執行。
第九條 本規程是壓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有關壓力容器的技術標準、企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規程的要求。
第十條 根據危險程度的不同,本規程適用范圍內的壓力容器劃分為三類(固定式壓力容器的類別劃分見附件A),實行分類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壓力容器,不符合本規程要求時,相關單位應當將有關的設計、研究、試驗等依據、數據、結果及其驗檢測報告等技術資料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由國家質檢總局委托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全技術委員會)組織技術評審。技術評審的結果經過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后,方可進行試制、試用。
第十二條 壓力容器產品設計、制造(含組焊,下同)應當符合滿足本規程基本安全要求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
注1:
①*高工作壓力是指壓力容器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壓力容器頂部可能出現的*高壓力(無特別注明時,系指表壓力);
②對于多腔壓力容器,每個壓力腔按照各自的*高工作壓力確定設計壓力并且劃分該壓力容器的類別。
注2:容積是指壓力容器的幾何容積,即由設計圖樣標注的尺寸計算(不考慮制造公差)并且圓整。應當扣除永久連接在容器內部的內件的體積。多腔壓力容器(如換熱器的管程和殼程、余熱鍋爐的汽包和換熱室、夾套壓力容器等)按照類別高的壓力腔作為該壓力容器的類別并且按該類別進行使用管理。但應當按照每個壓力腔各自的類別分別提出設計、制造技術要求。對各壓力腔進行類別劃定時,設計壓力取本壓力腔的設計壓力,容積取本壓力腔的幾何容積。
注3:壓力容器內主要介質為*高工作溫度低于標準沸點的液體時,如氣相空間(非瞬時)大于等于2.5MPa?L時,也屬于本規程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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