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專利有什么優惠政策
按照國家新的資助辦法,從2014年提出的專利發明申請,只要符合條件的,可在原有的資助政策上再增加3000元/件的代理費資助。
一、專利權人具體條件為:
該專利必須以企業為申請人申請,申請日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專利申請是經過合法的專利代理機構代理進行,并以電子文件形式提出;增加資助的專利申請還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進入實質審查。
二、現可以申請專利資助政策補貼有:
1)發明專利國內授權后:一次性資助10000元。
2)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每件給予1000 元資助。
3)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每件給予500元資助。
4) 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初審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5000 元。
5) 在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獲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0000 元,
6)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港澳臺除外)獲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5000 元。注明:同一件專利最多資助1個國家或地區。
7)獲得港澳臺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0000 元,注明:同一件專利最多資助2個地區。
只要擁有以上7項中的其中一項專利權后,可申向專利局、賬務局或科技局相關單位申請相對的專利資助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