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場所的電源選擇:
在0類和1類醫療場所,由于無醫療設備使用,或相關設備僅使用在人體一些非致命性部位,所以可使用普通建筑物的電源設備和漏電保護措施。一般采用TN系統或TT系統,并配備剩余電流保護設備RCD,當發生漏電流超過30mA的漏電事故時,RCD動作,分斷故障回路。這樣即使造成醫療設備斷電,也不會對患者造成重大影響,醫生的診斷或治療也可重新開始。
在2類場所的患者,往往處于無行為能力的狀態,必須依靠某些醫療設備維持生命,或者處于手術狀態,任何有關醫療設備上的電氣故障都將給患者帶來生命危險,所以,在電氣上必須保證醫療設備電源系統的可靠性,既保證設備對病人的直接漏電流不超過10μA,同時又要保證在漏電流或過電流狀態下,有不間斷供電的可靠保證。鑒于上述兩方面因素,IEC60364-7-710:2001標準規定在2類場所必須采用IT供電系統。我國在《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第12.8.6條規定:在2類醫療場所內,用于維持生命、外科手術和其它位于“患者區域”內的醫用電氣設備和系統供電回路,均應采用醫療IT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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