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歐盟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法規(簡稱
REACH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法規的目的是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減少脊椎動物試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相一致。
2008年10月28日,ECHA包含15類物質的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正式生效,企業必須為歸入授權候選清單中的物質承擔相應義務。企業需要
針對這些高關注物質對自己的產品進行通報、提供充分的信息,制作安全數據表等。近期多批輸往歐盟的貨物受阻于歐盟REACH法規,涉及包
括美國、中國、日本在內的多個國家,REACH法規對國際貿易的巨大影響已經初現端倪,在當前全球經濟危機的大環境下對中國企業的對歐貿
易提出了更為嚴峻的挑戰。據專家估計,因為REACH法規的出臺,中國與歐盟1400億歐元的貿易全部都要受到影響,家電紡織、服裝、鞋業、
玩具、輕工、電子、汽車、制藥等行業都將受到波及和傷害。
通報:當物品中含有高關注度物質(SVHC)且含量>0.1%,出口總量>1t/年。則非歐盟企業必須通過*一代表(OR)完成通報工作。
限制:如果產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質,列于法規附件XVII,那么必須按限制條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
供應鏈信息傳遞:(a) 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0.1%,總量< 1噸/年則其所有供應商必須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其可獲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
物品使用安全;
(b) 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 0.1%或當物品不含有SVHC時應消費者要求,所有供應商應在收到請求的45天起,免費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
RoHS認證*新發展情況如何?
一些大公司已經注意到RoHS并開始采取應對措施,如SONY公司的數碼照相機已經在包裝盒上聲明:本產品采用無鉛焊接;采用無鉛油墨印刷。
信息產業部2004年也出臺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內容與RoHS類似,并于十月份成立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工作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體系;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準研究和制修訂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產業急需的材料、工藝、名詞術語、測試方法和試驗方法等基礎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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