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章程:
《1》接 單: 1、公路運輸主管從客戶處接受(傳真)運輸發送計劃;2、公路運輸調度從客戶處接出庫提貨單證。3核對單證
《2》 登 記: 1、運輸調度在登記表上分送貨目的地,分收貨客戶標定提貨號碼。2司機(指定人員及車輛)到運輸調度中心拿提貨單,并在運輸登統本上確認簽收
承運人(CARRIER)是指專門經營水上,鐵路,公路,航空等客貨運輸業務的交通運輸部門,如輪船公司,鐵路或公路運輸公司,航空公司等。它們一般都擁有大量的 運輸工具,為社會提供運輸服務。
貨主(CARGO OWNER)是指專門經營進出口商品業務的外貿部門或進出口商。它們為履行貿易合同,必須組織辦理進出口商品的運輸,是國際貨物運輸工作中的托運人 (SHIPPER)或收貨人(CONSIGNEE)。
運輸代理的種類:
《3》裝車:專業的裝卸人員,重貨鋪地,輕貨向上,整車35噸,按照國家標準的載重,保證每一件貨,每一噸貨每一車貨,都可安全快捷的到達終點
公司建有完整的物流工作流程體系,從貨物裝車、在途、信息反饋和到貨通知都有專人負責,能及時有效處理好具體事宜.
服務標準:
取貨:本公司接到客戶委托,兩小時內安排專員聯系上門取貨。
發貨:所有貨物均按照不同的運輸方式當天上站、當天發車。
派送:貨到之后立即通報收貨人按時送貨上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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