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 (Information security): 是指信息的保密性 (Confidentiality) 、完整性 (Integrity) 和可用性 (Availability) 的保持。
    ?  保密性:為保障信息僅僅為那些被授權使用的人獲取。
    信息的保密性是針對信息被允許訪問( Access )對象的多少而不同,所有人員都可以訪問的信息為公開信息,需要限制訪問的信息一般為敏感信息或秘密,秘密可以根據信息的重要性及保密要求分為不同的密級,例如國家根據秘密泄露對國家經濟、安全利益產生的影響(后果)不同,將國家秘密分為秘密、機密和絕密三個等級,組織可根據其信息安全的實際,在符合《國家保密法》的前提下將其信息劃分為不同的密級;對于具體的信息的保密性有時效性,如秘密到期解密等。
 
    ?  完整性:為保護信息及其處理方法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信息完整性一方面是指信息在利用、傳輸、貯存等過程中不被篡改、丟失、缺損等,另一方面是指信息處理的方法的正確性。不正當的操作,如誤刪除文件,有可能造成重要文件的丟失。
 
    ?  可用性:為保障授權使用人在需要時可以獲取信息和使用相關的資產。
    信息的可用性是指信息及相關的信息資產在授權人需要的時候,可以立即獲得。例如通信線路中斷故障會造成信息的在一段時間內不可用,影響正常的商業(yè)運作,這是信息可用性的破壞。不同類型的信息及相應資產的信息安全在保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方面關注點不同,如組織的專有技術、市場營銷計劃等商業(yè)秘密對組織來講保守機密尤其重要;而對于工業(yè)自動控制系統(tǒng),控制信息的完整性相對其保密性重要得多。
 
    為什么需要信息安全?
 
    信息、信息處理過程及對信息起支持作用的信息系統(tǒng)和信息網絡都是重要的商務資產。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對保持競爭優(yōu)勢、資金流動、效益、法律符合性和商業(yè)形象都是至關重要的。然而,越來越多的組織及其信息系統(tǒng)和網絡面臨著包括計算機詐騙、間諜、蓄意破壞、火災、水災等大范圍的安全威脅,諸如計算機病毒、計算機入侵、 Dos 攻擊等手段造成的信息災難已變得更加普遍 , 有計劃而不易被察覺。組織對信息系統(tǒng)和信息服務的依賴意味著更易受到安全威脅的破壞,公共和私人網絡的互連及信息資源的共享增大了實現訪問控制的難度。許多信息系統(tǒng)本身就不是按照安全系統(tǒng)的要求來設計的,所以僅依靠技術手段來實現信息安全有其局限性,所以信息安全的實現必須得到管理和程序控制的適當支持。確定應采取哪些控制方式則需要周密計劃,并注意細節(jié)。信息安全管理至少需要組織中的所有雇員的參與,此外還需要供應商、顧客或股東的參與和信息安全的專家建議。在信息系統(tǒng)設計階段就將安全要求和控制一體化考慮,則成本會更低、效率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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