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標志:是用圖形符號和文字傳遞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
公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標志中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四種。
公路標志的形狀、顏色、尺寸、圖案種類和設置地點均按現行的《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的規定執行。
所有的交通標志應做到位置適當、準確、完整、醒目和美觀。
各種標志的作用
禁令 紅色,
指示和指路標志 藍色,
警告標志 黃色,
旅游景點標志 棕色。
高速公路標志 綠色。
1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 三角牌規格(警告標志) 700mm/900mm/1100mm 圓牌規格(禁令標志) 600mm/800mm/1000mm/1200mm 長方形標志牌規格(指路標志) 4000*2000mm
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2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
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超車、解除限制速度標志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志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
3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指示標志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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