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一、承租人條件
1 、承租人必須身體健康,有一年駕齡,持有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 駕駛證上準駕車型與所租車型相符。
2 、國外、港、澳、臺人士租車,須持有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簽發的有效駕駛證。
二、租期內注意事項:
1 、 您應熟練掌握車輛正確操作的技能和駕駛常識,正確操作駕駛車輛、愛護車輛,確保車輛狀況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車輛操作指導或介紹。
2 、 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租賃車輛檢驗報告》為準。
3 、 除您本人或您的《汽車租賃登記表》中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 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 否則,承租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
4 、 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5 、 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您承擔。
6 、 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請您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并同時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壞的車輛,請您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幫助 。
7 、 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8 、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
9 、 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禁止封閉門窗時在車中吸煙。
10 、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應按實 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11 、 為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
歡迎需要租車包車的朋友來電咨詢:135 1029 9563 王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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