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服務項目分為無償資助項目和業務獎勵項目兩類。
1.無償資助項目:主要用于資助服務機構所進行的服務場地改造、購置提供服務所必要的軟硬件設備和服務設施等,以提升服務機構的專業化服務能力。地方支持額度20-50萬,國家按照不超過項目上年度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助。每個項目補助額度*高不超過500萬元。
2.業務獎勵項目:主要用于獎勵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提供的各種專業化服務行為。地方支持額度20-50萬,按照不超過上年度運營成本40%給予獎勵。每個項目獎勵額度*高不超過500萬元。
重點支持技術咨詢服務、研發設計服務、檢驗檢測服務、技術轉移服務、技術工程化服務、技術培訓服務、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等。
1.技術咨詢服務:服務機構運用自身的專業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選用的建議和解決方案的專業化服務。
2.研發設計服務:具有產品設計技術和平臺,為企業提供新產品設計,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及形態等進行整合優化的服務。
3.檢驗檢測服務:為中小企業設計開發、生產制造提供分析、測試、檢驗、計量等服務。
4.技術轉移服務:為推動技術從供給方向需求方轉移提供的技術經紀與技術代理、技術招投標、技術價值評估、技術交易信息、技術并購、知識產權經營以及其它促進技術轉移的服務。
5.技術工程化服務:對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服務。
6.技術培訓服務:為提升中小企業技術人員的技術知識儲備、應用能力、創新能力等提供的培訓服務。
7.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導師服務。
(一)申報機構基本條件。
具有獨立的企業與事業法人資格,已運行2年以上,財務運行狀況良好;具有明確的服務方向,持續性開展公共技術服務;具有開放的服務模式,具有較好的服務基礎、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效。
(二)項目基本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服務項目分為無償資助項目和業務獎勵項目兩類。
1.無償資助項目:申報無償資助項目的機構除滿足申報單位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該機構所提供的公共技術服務符合所在地區主導產業中的中小企業發展需求;
(2)已在服務的地區或行業形成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服務品牌;
(3)具有較好的經營管理水平,專職服務人員不少于20人,服務場所面積不少于500平米;
(4)上年度總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上年度服務的中小企業不少于30家;
(5)申報單位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
(6)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
2.業務獎勵項目:申報業務獎勵類項目的機構除滿足申報單位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具有不少于10人的專職服務團隊,上年度服務的中小企業數量不低于30家,收費標準合理,獲得較高的客戶總體滿意度,面向中小企業開展的公共技術服務收入須占營業收入總額的60%以上;上年度為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技術服務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項。
(一)對不符合通知要求及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1.具有行政許可或市場準入等管理特征的服務行為;
2.已有各級財政資金資助的服務行為;
3.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售前、售后服務行為;
4.單純信息查詢、檢索、網站建設、政策咨詢等服務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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