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又稱原產地名稱,是用標示商標于特定國家、地區、地方所生產、制造或者加工而使用的區別性標志。在貿易實踐中,它與商標、商號一樣,是區別商標來源的標記,同是又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工業產權。
 
地理標志的含義是:*一,地理標志首先應當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地理名稱,足以表明商品的原始產地,它可以是一個特定的國家,如法國香水,中國瓷器等;也可以是一個特定的地區、地方、場所,包省、市、縣、鄉(鎮)、村,如金華火腿、紹興黃酒等。此外地理標樣并不局限于行政區劃名稱或現用地名,自然地名、歷史地名用它們的簡稱也均可用作地理標志,如湖筆、宣紙、端硯、徽墨等。第二,地理標志并非單純的地理概念,它必須是地理名稱與當地特定產品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的緊密結合,如北京烤鴨皮肥肉厚,油而不膩;紹興黃酒溫和醇厚,回味悠長等。使用地理標志產品的這些特征是其他地區的同類產品所不具有的,離開了產地插有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就只能是南橘北枳、畫虎類貓。第三,在貿易實踐中,各國大多數將其用于標志和產地的特定地理條件密切相關的天然產品、天然產品的加工產品和少量的制造產品。
 
 地理標志的功能如下:1、表示產品來源的功能  2、品質保證的功能。3、確定關稅稅率的作用。4、進行外貿管制的需要。5、執行衛生檢疫及其他健康安全措施的證據。
18613880175
6244114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