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VSS 302 交通工具車廂內飾材料的燃燒測試
FMVSS 302標準概述
FMVSS 302規定了車輛車廂內飾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目的在于減少由于車輛著火造成的死亡和傷害,特別是由于類似火柴和香煙火源引起的車輛內飾材料火災。
FMVSS 302適用于客車,多功能乘用車,卡車和公共汽車。
FMVSS 302樣品要求
試樣大小與數量:102mm×356mm×厚度(試樣在汽車上實際應用的厚度,但是不大13mm,若大于13 mm,則要切割成13 mm.)至少5塊試樣,若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燒速度,則要在不同的方向都要取樣每個方向至少5塊試樣。若材料的尺寸不符合測試要求,要做成測試符合的要求的樣品。
FMVSS 302測試要求
1. 試樣不燃燒,或火焰在樣品上水平燃燒的速度不超過102mm/min
(注:當樣品表面是切割出來的,則這個判定要求不適用于測試該表面火焰水平燃燒速度);
2. 從測試記時開始,若樣品燃燒的時間不到60秒,就停止燃燒了,且從記時開始那個位置起,樣品的損毀長度沒有超過51mm,則認為其滿足FMVSS302的要求。
(注:記時開始位置為離點火端38mm處,當火燒到此位置開始記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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