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和引導本市中小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帶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經研究啟動2014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以下簡稱“創新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2014年度創新資金的主要支持類型包括,天使投資類項目和一般類項目。其中天使投資類項目為面向天使投資機構投資企業的項目,一般類項目為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孵育基地(以下簡稱“孵育基地”)內在孵企業的項目(以下簡稱“創業孵化項目”)和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的項目。重點支持天使投資類項目和一般類項目中的創業孵化項目。
(一)天使投資類項目:僅限近3年(是指2011年1月1日以來)獲得天使投資機構投資的中小企業申報。天使投資機構不限于在本市注冊,但應在本市開展投資業務。
(二)一般類項目:
1.創業孵化項目,主要支持本市孵育基地(名單見附件3)內中小企業申報,要求企業注冊地址及實際經營地址均須在孵育基地內,屬于孵育基地主導產業范圍。
2.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的項目,其他除創業孵化項目外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
二、重點支持領域
2014年度創新資金重點支持如下細分領域項目:
(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下一代信息網絡產業,電子核心基礎產業,高端軟件和新型信息技術服務;
(二)生物產業:生物藥品制造產業,生物工程設備制造產業;
(三)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軌道交通裝備產業,智能制造裝備產業;
(四)新材料產業:前沿新材料產業;
(五)新能源汽車產業。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2014年創新資金一般類項目、天使投資類項目,除符合創新資金的申報條件,還應符合科技部發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指南》中技術領域的要求。
(二)近3年來(是指2011年1月1日以來)獲得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或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立項支持的企業,不得重復申請2014年度創新資金支持。
(三)申報企業注冊時間須在2009年1月1日以后,企業職工不超過300人,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30%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企業資產總額及年營業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四)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申報項目的新增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60%,并已足額到位(提供當期銀行對賬單和專項用于該項目的研究開發的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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