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檢查報告,大多采用調查報告的形式將問題展開。*一,提出問題。介紹被檢查者的一般情況,如隸屬關系,檢查的目標對象,檢查的時間、地點,檢查的經過。第二,分析問題。先列舉出問題,再分析問題的構成、性質和程度,根據三級標準(國家標準、部頒標準和企業自己的標準),進行質量評定,作出基本評價。第三,分析質量合格或不合格的原因。這是質量檢查報告的主體部分。它對于采取改進對策,提高產品質量具有重要作用。分析質量高低的原因,主要方法是揭示影響質量高低的諸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也就是找出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運用辨證的方法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對癥下藥,就可以提高產品質量。第四,提出解決質量問題的建議。這是質量檢查報告的最終目的所在。
國家計量法規定,對沒有取得計量合格證書而作出檢驗報告的行為,將給予罰款處理。國家有關部門在確認檢驗機構的檢驗能力后,授予檢驗機構的驗收和授權證書,并允許其在檢驗報告上加蓋CAL章(含證書編號和發證日期)。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必須有以上兩個章。對于國家*產品檢驗中心和省,直轄市的產品檢驗所,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對其進行國家實驗室認可。其它檢驗機構包括生產企業的實驗室,也可申請自愿認可。對認可的實驗室允許其使用“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的證章(含編號和發證日期)。以上這些,都是檢驗機構資質的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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