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商標注冊指定單位 商標注冊目的 商標注冊TM標志
2013 年起,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部分省市地區開始試行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再記載經營范圍信息,而是設置了“重要提 示”欄, 其中寫明商事主體的經營范圍由申請書確定,具體信息可登錄登記機關指定信息平臺查詢。含有上述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的商標注冊申請文 件,如在商標注冊大廳自行辦理的,應當同時提交經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真實有效的、從登記機關指定網站下載打印的關于經營范圍的證明材料;如通過商標代理 機構委托代理,應同時提交經商標代理機構蓋章確認真實有效的、從登記機關指定網站下載打印的關于經營范圍的證明材料。
5.對于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六、商標注冊規費的繳納
受理商標注冊費的繳納數額及繳納方式請見相關說明。
七、商標注冊申請補正程序(非必經程序)
商 標注冊申請手續齊備、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并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或者未繳納費用的,商 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 通知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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