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噸礦山爆炸物品存放活動庫房
礦山爆炸物品存放活動庫房采用整體鋼結構焊接成型,模塊化設計,可組合成0.2噸~15噸儲量不等的系列庫房,具有防火、防盜、防雷、防靜電等功能。該產品可實現標準化、批量化生產,能夠實現分解運輸、重復拆裝,具有建設速度快,減少重復投入等優點。可移動民用爆炸物品庫可滿足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及管理需要,適用于民用爆炸物品、銷售和爆破作業單位,也可用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尤其適用于鐵路、公路、港口、水利水電和石油勘探流動性較大的建設施工企業。
使用礦山爆炸物品存放活動庫房應注意事項如下:
火藥庫宜設置于僻靜所在,遠離市區房舍及人群,如山洞或山凹處。庫房外應筑土堤環繞保護,以策安全。
貯存火藥之庫房宜為鋼筋混凝土構造或圬工構造,不宜為木構造;若為鋼構造,
則所有裸落之鋼材均應以防火材料緊密被覆。
雷管、導火線、炸藥箱及起爆機應分開貯存,不要儲藏于同一處所。在庫房內切忌打開炸藥箱,亦不得在庫房內裝雷管。
庫房管理必須嚴格,嚴禁煙火,不要將火藥類與易燃物堆置在一起。非任務人員不得靠近。
對于長期貯存之火藥類,須注意其吸濕與凍結,是否因濕度及溫度而引起質量之變化
火藥庫房應保持干燥通風,并避免日光直射,室溫維持在8~30℃。
火藥庫房附近應設置避雷針,針*端之高度必須能在45°俯角將火藥庫涵蓋在內,以防電擊。
礦山爆炸物品存放活動庫房擺放空間易干燥和避光,潮濕環境易使表面塑粉脫落導致生銹,塑粉對紫外線敏感,易褪色影響美觀;適合于各種公司、工廠、學校、各類培訓機構、醫院、銀行以及政府機關等企事業單位的員工放置文件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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